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周期多久?UN38.3電池運輸檢測報告是針對電池在運輸中的對于電池安全性能的一項檢測鑒定項目,一周左右可以出具報告。
為確保航空運輸安全,并滿足客戶對含鋰電池貨物的運輸需求,根據國際航協《危險物品規則》的相關規定,制定出可充電型鋰電池操作規范,即UN38.3(UNDOT)的測試。根據民航規章要求,航空公司和機場貨物收運部門應對鋰電池進行運輸文件審查,蕞重要的是每種型號的鋰電池UN38.3安全檢測報告。
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高低溫循環、振動試驗、沖擊試驗、55℃外短路、撞擊試驗、過充電試驗、強制放電試驗,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如果鋰電池與設備沒有安裝在一起,并且每個包裝件內裝有超過24個電池芯或12個電池,則還須通過1.2米自由跌落試驗。
UN38.3對鋰含量的限制:
1、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原電池,鋰含量不得超過 1g;對于鋰離子原電池鋰當量含量不超過 1.5g。
注:原電池亦稱做電池芯。
2、對于金屬鋰或鋰合金電池,鋰總含量不超過 2g,對于鋰離子電池鋰當量含量不超過 8g。
注:上述“鋰含量”是指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的陽極上具有的金屬鋰的量。而對于鋰離子電池,
以克為單位的“鋰當量含量”的計算方法是以 0.3 乘以額定容量的安培小時。
例如:某手機鋰離子電池的額定容量是 800mah(800毫安小時)。
美國消費品安全協會(CPSC)宣布,所有平衡車(包括扭扭車)的制造商、進口商、經銷商,其在美國本土生產、進口、銷售的平衡車必須符合新的安全標準,包括UL2272平衡車電路系統認證標準,UL2271平衡車鋰電池新標。另外所有平衡車電池必須符合UN38.3認證要求。
2016年2月22日,國際民航組織(ICAO)委員會已采納國際民航組織航行委員會的建議:批準修訂其技術指南中有關鋰電池運輸的規定。鋰電池UN38.3報告可由民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 也可由具備檢測能力的電池生產廠家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