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準的技術依據(jù)
JJG1061-2010«液體顆粒計數(shù)器»
校準使用的計量標準器
油中顆粒標準物質(zhì)GBW(E)120017(AC校準)
油中顆粒標準物質(zhì)GBW(E)120083(MTD校準)
測量溯源性說明
校準所使用的計量標準器的量值均可溯源到中國國家計量基準
校準項目
1、外觀及通電檢查是否符合規(guī)程、要求
2、顆粒計數(shù)器相對誤差是否符合技術要求(±20%)
3、顆粒計數(shù)重復性是否符合技術要求(≤5%)
4、取樣體積相對誤差±5%
5、粒徑測量分辨力≤10%
6、校準結(jié)果的不確定度 U= ,k=2
7、粒徑及門限值
8、校準地點及環(huán)境
附注:
1、 客戶需如實告知校正設備的真實信息和使用狀況,如因為隱瞞或者其他因素未告知而導致的任何問題由客戶自行承擔。
2、 校正期間發(fā)生的異常情況,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如需更換配件產(chǎn)生費用等。
3、 客戶對校正報告電子檔確認即代表認可本次校正服務。
4、 一般情況客戶需支付尾款后才能送機或者取機。
5、 因客戶原因放棄校正服務并中止,客戶需支付相應的人力和物料的成本費用。
油品顆粒檢測儀校準